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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实质化审查办案 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时间:2024-04-11  作者:  新闻来源: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放过自己也放过他人吧,我和我女儿都同意他假释”,面对社矫机构征求意见,被害人妻子说。



近期,第二检察部全面审查办理假释案件中发现,社矫机构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中无被害人家属意见,不符合办理假释案件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法公正办案,落实实质化审查办案要求,办案检察官鲁雪、检察干警马尚前往服刑人员居住地进行实地调查。调查过程中检察官重新审查了原判法院卷宗并调取被害人家属信息,建议社矫机构落实调查评估工作规定,补充调查被害人家属意见。在检察人员监督配合下,社矫机构向被害人释法说理征求了被害人家属意见并补充出具了调查评估意见书,案件得到高质量办结。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大力开展的“九类重点案件”排查整治中发现,以往在减刑、假释监督中,“批量式”、“台账式”审查现象大量存在,呈现出明显的“调查核实缺位”。为克服弊端,切实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和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两高两部于2021年12月出台《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意见出台后,第二检察部严格落实分党组关于实质化审查案件的要求,深化调查核实的价值理念,审查办案由过去重程序机制向实体条件与程序机制并重转变,综合运用调查谈话、实地调查等手段,细化审查标准,严格依照法律规范确定的证明标准进行调查核实,实现书面材料向内心确信、待证事实向认定依据的有效转化,实质化审查得到进一步深化,法律监督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减刑、假释实质化审查一直在路上,第二检察部将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每一件减刑假释案件,坚持以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为抓手,不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能动履职水平,让每一件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切实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和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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