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检务公开
最高检围绕学习党纪处分条例举行专题辅导报告会
小博“提前”释放了
释法说理开心结,案结事了解心宽
与人民监督深入融合,让巡回检察透明有力
细微之处见“端倪”,能动履职促公正 ——依法纠正一起刑期折抵遗漏案
以监督促规范 以评查促提升
新时代检察文化概念解析
多方联动 简易听证——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假释案件办理新模式
最高检:惩治犯罪和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相结合助推平安中国建设
法治监督共携手,保障权益进行时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4-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城郊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市院各项决策部署,以开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契机,聚焦刑事执行检察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严格规范办案,勇于承担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不断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平稳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体工作情况

(一) 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突出政治建设,始终把讲政治贯穿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会议制度,持续开展专题落实部署及工作研判,始终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一把手”带头,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生同志切实担当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召开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党组书记带头上专题党课2次,优秀党员干警授课3次。以多种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党建基础,坚持开展党支部每周阅读活动,《坚持“1+N”复合模式 推动党建业务双融双促双提升》获评“融+”系统党建品牌“优秀案例”。

强化业务建设,着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培养。以“突出刑执特点、努力争先创优”的原则和标准,签订《争先创优目标责任书》,由主管院领导亲自抓、层层传导压力,纵向对比增干劲、横向对比找差距,严格落实各项检察工作指标。组织开展“守初心、担使命”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党员干部在谈体会、讲感受的过程中,提高党员担当意识、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在疫情常态化环境下,组织35人参加长春市检察机关公共卫生常识培训,申报精品课程1项,并荣获精品(微)课程评选竞赛三等奖。

从严正风肃纪,坚决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持续把“三个规定”作为工作重点,以市院下发的《长春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底线目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为抓手,做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通报,逐月对填报情况进行全院通报,全年组织相关文件学习2次,促进检察人员切实养成“逢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重要时间节点对机关纪律、车辆管理进行自查,对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整改,不断增强检察干警责任感、紧迫感、敬畏感,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相关配套规定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二)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全力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年共进行信访接待45次,信访件数共16件,其中来访5件,来信3件,上级院转交信访8件。截至目前,受理分流办理6件,已办结4件,办理结果已经答复信访人,信访人对答复结果均表示满意。出台城郊院《涉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方案》,排查机关风险隐患并有效整改,为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提供保障,为党二十大的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立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职能,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办理减刑案件2121件,提出纠正意见196件,假释案件7件,提出纠正意见1件,暂予监外执行31人,提出纠正意见1人,共计提出纠正意见198件,被采纳198件,书面纠正意见采纳率100%,数据指标处于全省第1位。在防疫期间,全面落实“云办案”模式,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关注长春9所监狱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按照“有序、可控、应急”原则,研究案件200余件,对各监管区警力安排、应急处置、重点环节管控、物资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有力维护了监管场所狱警、罪犯及检察干警的生命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有效发挥“派驻+巡回”优势,切实维护监管秩序和谐稳定。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派驻检察+巡回检察”的工作模式,将对服刑人员减刑案件的监督纵向延伸到监狱呈报之前,横向延伸到服刑人员在监区内的教育改造,积极克服原来纸面审查带来的弊端,实现全方位的实质审查。聚焦刑罚执行问题,开展对吉林江城监狱、吉林省宁江监狱进行交叉巡回检察,发现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积极做好与疫情防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重点案例的结合。在进一步夯实监狱巡回检察经验成果基础上,把安全防范检察作为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的重点,对监狱的疫情防控、消防警戒、劳动生产、医疗卫生、罪犯转押、离监就医、食品安全及信访维稳情况等进行全面检察,督促各监狱着力抓好监管工作

(三)稳步提升各项业务水平,服务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善智慧检察平台,提升案件信息化办理水平。组织本院业务骨干参与了省检察院研发的“减刑假释专门巡回检察业务数据平台”建设,共同参与业务研讨和分析研判,并撰写数据平台模型的设计模板和典型案例,该数据平台模型参与高检院全国业务数据平台竞赛,从600余个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入围全国30强,最终获得全国比赛三等奖;我院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办理假释案件,形成类案治理经验,入选了最高检《大数据赋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典型案例》;大数据平台还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创意活动一等奖;并在长春市院开展的“十大精品系列评选”活动中,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创新工程。利用业务优势进一步开发“数据校验管家”刑事执行检察模块的功能,实现对减刑假释以及服刑人员再犯罪等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控。并定期汇总分析各项核心业务数据,找出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整体均衡发展。

树牢检察大数据思维,进一步深化检察听证制度。检察听证是人民检察院落实检察环节释法说理、提升办案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城郊院依托自主研发的减刑假释专门巡回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利用大数据平台排查发现假释案件线索,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召开首次吉林省检察机关假释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并作出《提请假释检察意见书》,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罪犯祝某某予以假释。通过大数据赋能成功办结假释案件,激活假释适用,实现了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实现了保护社会和延续惩罚两项功能,确保假释案件政治学习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采取多种有效举措,确保检察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双签”审批制度,全年刊发简报信息20余篇,被《长春检察工作简报》采纳5篇,《长春检察周报》采用9篇,获得市院领导批示1条;编发外媒信息54篇条,被市级媒体采用13次,《长春检察》采用3次;被省级媒体采用11次,《检察之声》采用1次;被《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采用5次。抗疫期间,建立“志愿者抗疫微信群”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及先进事迹,编写院“城郊战疫”系列新闻12篇,检察官张良的战“疫”故事被《检察日报》、最高检网站、吉林省政法委公众号《平安吉林》等发表。检察官马冬妮做客FM90.0直播间参与《检察官来了》法律宣讲活动,派驻检察干警张春丽对服刑人员进行刑事法律政策宣讲。

二、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监督定位较为模糊、人员配备不足、刑事执行监督职能作用不能充分发挥、执法标准不够统一等问题,在问题与困难当中,转变工作方法、加强协作沟通、改变执法理念可以通过努力进行解决,但是对于没有案件信息的知情权、缺少保障刑事执行监督权配套工作机制、办公环境与科室编制、法律法规欠缺等问题,仍需进一步得到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城郊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规范刑事执行检察权运行,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不断开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在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城郊力量。

(一)运用大数据平台监督手段,实现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

我们将对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进一步深耕细作,实现大数据平台与监狱各项管理平台的全面对接,进一步扩大数据来源,在罪犯悔改表现、财产性判项执行等监督点设置更为科学合理的监督规则,办理一批有典型意义的减刑案件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并形成类案治理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二)创建规范化检察室,夯实派驻检察根基

今年最高检将开展新一轮规范化检察室评定,我院将加强检察室软实力和硬件建设,从增强派驻人手、增加派驻时间,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监督力度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出派驻检察的“根据地”作用,在保持已有2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基础上,争取再创建至少1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三)贯彻先进监督理念,提升司法行为规范性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强化办案思维,严格办案要求,规范办案程序及法律文书;规范完备办案流程,强化案卷意识,加强档案规范化建设,确保档案材料齐全、规范,以卷宗的规范化倒逼办案规范化,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四)加强人员交流和岗位培训,全面建设高素质队伍

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解决专业人才紧张的困难,交流调转优秀年轻干部,形成中层优化、后备充足、梯次合理的干部队伍结构;开展异地交流拓视野促提升,适时组织到业务先进、经验丰富的地区进行异地交流共建,学习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结合工作实际,前往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专题培训,通过沉浸式教学、体验式教学、情景教学、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强化使命担当,促进提升。

风劲好扬帆,奋斗正当时。城郊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为起点,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新的征程中续写新时代城郊检察院的新篇章。


相关链接
版权所有 吉林省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