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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4-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年初以来,城郊院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主题教育目标任务,依法能动履行监督职能,强化“城郊铁军”使命担当,扎实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监督主业,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发展

(一)强基础,全面提升主要业务指标。2023年全院组织跨地区巡回检察2次,开展了专项巡回检察工作2次,办理案件共计3585件,其中办理减刑案件3424件,同比增长27.8%办理假释案件24,同比增长200%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5件,同比增长38.9%通过办案提出不同检察意见621件,全部得到采纳。制发检察建议77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减假暂书面提出监督意见率为2.94%,采纳率为100%。办理服刑人员狱内又犯罪公诉案件8件8人,全部提起公诉,无退补或延长办案期限,刑事案-件比为1: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均为100%。各项核心数据较以往有了大幅度增长。

(二)扬优势,积极发挥派驻+巡回”作用。从年初开始,分党组组成研究专班,深入到监督的监狱进行走访调研,各检察室严格落实派驻检察工作相关要求,针对监狱在监管安全、信访维稳、警力配备、食品供应、应急处置等多个方面,进行认真检察,确保监管安全和狱内稳定。对我院监督辖区内的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监区医疗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对长春监狱、公主岭监狱分别进行了一次专门巡回检察,对延吉监狱、净月监狱、铁北监狱开展自查,发现并纠正监狱在医疗卫生工作、刑罚执行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切实提升派驻检察室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人民至上,稳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足感

(一)用心做,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积极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我院对来信来访人均能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结果性答复,信访人对答复结果均表示满意,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积极开展听证工作,3月23日,我院召开了假释案件听证会,邀请检察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经综合考量杨某某犯罪情节等情况后,对检察机关拟作出的同意假释予以充分肯定。

(二)用情解,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保障。联合女子监狱,在母亲节期间开展了“承恩母爱、孝感于心”特别活动。并邀请了市院、长春市妇联的有关领导参与,将女犯的未成年子女邀请进狱内,与女犯面对面接见,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检察室根据未成年犯的犯罪特点、心理特征,对未成年犯开展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教育课,对未成年犯讲授了减刑、假释方面的政策法规、犯罪记录封存、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内容。

三、结合主题教育,着力夯实检察能力基础

(一)重效果,扎实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严格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切实防范执法监督风险。共召开专题分党组会2次、工作推进会3次、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各党支部开展专门的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活动25次、读书分享会4次、撰写心得体会45份,以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读书班为契机,切实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能力本领。制定《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班子成员针对分管领域或工作中最突出的难点问题,每人牵头1个课题,深入监狱、社区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5份。围绕“大兴调查研究”,结合巡视巡查、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9项,认真谋划整改措施15条,并逐一挂账销号。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调研小组召开工作推进会2次,深入监狱、深入社区开展调研16次,组织座谈交流会5次、专题研讨会3次,案例解剖式调研2次,组织领导班子调研交流会1次,形成调研报告5份,推动问题解决4个,推动发展成果1个,建立长效机制4个,逐条逐项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成果转化清单各1份,持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二)建团队,加强干警能力建设。坚持专业化建设主线,开展“大数据模型研发小组”“自侦办案团队”“服刑人员剥夺政治权利缺乏监管”“财产刑执行监督”等练兵活动,参加专项业务培训20余次,办案能力和办案质效日益提升。坚持队伍政治素养建设,依托本院原创专题栏目《城郊经典诵读》,进一步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我院检察干警以“预防电信诈骗,打击网络犯罪”为题,为社区工作者和居民进行法律知识宣传讲解;组织干警到监区进行普法宣传2次,受众群体2000余人,让法治观念落地生根;注重监督与办案相结合,办理纠正违法案件2件,分别获评2023年度长春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法律监督案例”、“十大精品检察听证”。共编发内部宣传60余条,被上级院采纳30余条,外媒信息被上级院及媒体采用10余次;共编发外媒信息188条,被上级部门及媒体采用15次;做好典型人物宣传工作,城郊院积极向上级单位报送素材,【我的检察情怀】【办案手记】等栏目投稿9篇,被采纳3篇。《长春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推动大数据建模工作》被吉林省院《吉林检察工作简报2023年第8期》刊发,《数字赋能破解减刑案件监督难题》被长春市检察院《长检调研内参(2023年第一期)》刊发。

(三)树理念,提升队伍管理建设。院把“能力鉴才、实绩量才、事业留才、环境聚才、执行促才”作为培养选拔干部队伍的工作理念,同时把人才培养纳入队伍建设大格局,着力提高干部队伍以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的竞争力,大力培养复合型优秀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共完成了2名员额补充,3名员额选任;完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民主推荐、测评考察等环节,先后有11名同志走上正、副科级领导岗位;经组织部审批备案完成5名同志的职级晋升工作,完成1名员额检察官等级晋升工作,2名司法警察职级晋升工作;完成1名同志转换法警序列工作,1名司法警察转任检察官助理工作;配合上级院完成二级高级检察官晋升1人、检委会专职委员任职2人、二级调研员晋升1人、三级调研员晋升1人、四级调研员1人、四级高级检察官晋升3人,努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为综合部门检察干警和检察文员设立“AB岗”,把综合部门检察干警和检察文员编进派驻检察机动组中,参与全年派驻检察工作,缓解城郊院派驻检察十所监狱存在的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同时锻炼干警综合素能,实现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培养复合型人才。

(四)强纪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市院检务督察部下发《长春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底线目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对无填报主动过问案件情况,检务督察工作持续做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通报,对不能如实填报、不能完成底线目标的干警进行谈话提醒,加大监督力度。组织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查摆问题10个,党支部班子成员查摆问题16个,党员查摆问题数117个,民主评议优秀档次14人、合格档次34人。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宣传,组织全院干警收看密码保密警示教育专题片5次,廉政座谈会议2次,以多种方式和教育手段,促使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四、构建大数据信息平台,打造检察监督亮点

(一)再创新,注重数字检察在刑事执行监督中的运用。2月21日,吉林省检察院召开了全省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我院利用大数据手段办理的假释监督案,作为典型案例在推进会上进行汇报演示,汇报从“模型研发过程”“大数据模型实践应用”“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总结提升”“大数据模型开发后续规划”四个方面,介绍了大数据模型的研发、应用和推广价值,得到省市院领导的高度认可,认为汇报内容丰富,条理清晰,沉稳应对,表达得体,值得推广”。我院研发的减刑假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吉林省内充分实践,并以“有实效、可复制、易推广”为指引的基础上持续迭代、不断完善,拿出可推广、可适用的“吉林样本”。因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组织开展及时奖励工作,2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人荣获个人嘉奖。

(二)多举措,能动办理一批假释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下发的《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利用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案件线索,成功办理了一批假释案件,一是同步调查罪犯认罪悔罪。检察人员调取罪犯的考核积分原始台账、审批表;向原审法院执行机关发函了解罪犯财产刑执行情况;找到罪犯本人进行谈话,深入剖析罪犯犯罪的心理动机、社会危害,并详细询问了罪犯拟假释后的生活出路、居住地情况,并当场对罪犯进行教育训诫。二是同步评估再犯罪危险性。检察人员与监狱联合制定了一套再犯罪危险性评估体系,对罪犯的再犯罪危险性进行了科学、系统的评估,并对罪犯进行人格心理测试,了解服刑人员的悔罪态度。三是同步评估罪犯假释的社会影响,检察人员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在监狱委托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评估的同时,也随监狱机关一同前往罪犯拟假释的居住地,询问被害人、罪犯亲属、社区矫正机构,详细调查了解罪犯如假释后的社会影响。

(三)共协同,规范统一执法标准。加大力气解决检察院、法院、监狱执法标准不统一问题,多次开展调查研究并积极与法院、监狱进行协商,召开座谈会,对减刑标准问题,特别是减刑实质化审理后带来的变化,充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加强政法系统内的沟通配合,召开吉林省监狱管理局、长春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确保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联席会议,制发了《第一次联席会议纪要》,有效解决了保外就医工作中遇到的执法标准不明确的难题。针对监狱、检察院、法院三家不同的执法依据和标准,通过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同堂培训等方式,针对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总结归纳类案,研讨解决个案,消除办案分歧,形成标准统一、协作顺畅的工作机制,检察机关支持监狱减刑率、法院采纳检察意见率明显上升。

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院在履行职责,服务大局上尽管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我院监督监狱数占全省监狱总数的一半,覆盖全省“五大重刑犯监狱”中的四个,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在刑罚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工作衔接不畅。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机制不够健全,对各监狱的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现问题表面化、浅层化现象普遍,“驻”的便利和“巡”的优势没有得到完全释放,影响检察监督质效。

(二)案件办理任务繁重,检察人员配备严重不足。随着各监狱押犯数量增加,我院检察工作量逐年加重,检察干警需在完成日常巡回检察工作的同时,还需完成审查卷宗、调查核实、提出书面意见、案件信息录入等工作,且执检子系统信息录入繁琐,耗时较多。近年来“减假暂”案件涉检舆情屡见,需要检察人员更加严格规范办案,人员配备不足严重制约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规范化检察室建设有待加强。目前仍有几个派驻检察室的建设标准、基础工作、重点工作等方面与最高检关于规范化检察室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四)队伍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有长期派驻检察工作经验的干警较少,派驻检察人员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还不到位,如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检察监督的意识较为薄弱,对监狱监管信息系统的利用不够充分。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一方面围绕当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点,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提升辖区内监狱罪犯假释率。另一方面以规范化检察室建设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检察室现有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弥补短板,对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进行全面升级,积极推动派驻检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二)强化大数据办案应用。利用现有大数据模型筛查出假释案件线索,并积极推动监狱呈报假释案件,力争假释案件办理数量多于去年同期。加强构建保外就医案件大数据模型,积极搭建保外就医工作信息一体化平台,对“老病残”犯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全面统筹、积极推进案件实质化审查及办案进程,在切实清除监督盲区、防止“带病出狱”的同时,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及时予以保外就医,提高保外就医的适用率。

(三)坚持专业化建设主线。打造专项团队进行岗位练兵,组建“大数据模型研发小组”“自侦办案团队”“服刑人员剥夺政治权利缺乏监管”“财产刑执行监督”等办理案件团队,参加专项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质效。

城郊院将以此督导为契机,进一步凝聚人心到干事创业上来,将智慧汇聚到谋划发展上来,将精力聚焦到检察监督上来,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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